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有关规定和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,为进一步强化我县防控措施,以更大力度应对处置疫情,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现通告如下。1.关于对从高速公路和国道、省道来宜车辆和人员有关要求。从2020年1月28日晚上18时起,在我县高速入口、县工业园区入口、东陂镇河溪村口、黄陂镇霍源村口、圳口乡枫林村检查站等5处全面设卡,对除运输医疗救援物资(含原材料)、群众生活物质和保障城市运行的水、电、油、气等相关物质的货运车辆,邮政、运钞车辆,医疗救护、消防应急、抢险车辆和电力、电讯、供水等工程车辆及殡葬车辆以外的所有来宜的县外车辆(含车内所载人员),一律进行劝返,对不听劝返的一律采取留观措施。对过境车辆允许过境,但不得停留。2.关于对县内车辆和人员有关要求。按照中央和省、市处置疫情的有关要求,真正把不串门、不集会、不聚餐落到实处,从2020年1月29日早上8时起,在我县凤岗镇龙源岭(三和药业旁)、潭坊桥头、二都镇白槎大桥路口、宜黄县永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旁等4处全面设卡,对除运输医疗救援物资(含原材料)、群众生活物质和保障城市运行的水、电、油、气等相关物质的货运车辆,邮政、运钞车辆,医疗救护、消防应急、抢险车辆和电力、电讯、供水等工程车辆及殡葬车辆以外的所有来县城的车辆(含车内所载人员),一律进行劝返,对不听劝返的一律采取留观措施。武汉等疫区来的居家隔离人员或有发热等症状重点管理人员,要严格实行居家隔离制度,不得随意离开家。不严格遵守居家隔离制度的,强制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3.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不听劝导从武汉等疫区进入宜黄人员,一律进行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赣江新区管委会,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:
为切实加强以城乡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,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:
城市街道社区、乡镇村必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(机构),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。
从1月28日8时起,个体诊所、村卫生室、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停接诊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,但需按规定做好转诊服务。
此令由各设区市、赣江新区、县(市、区)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,不得有误;省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、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;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追责问责。